温江区康泉片区(原浩旺园区2号地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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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6月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环境保护部2014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通知要求,停产或搬迁企业在对原有场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时须进行场地环境评价。成都九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温江区康泉片区(原浩旺园区2号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现将《温江区康泉片区(原浩旺园区2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5日,共7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报告名称:温江区康泉片区(原浩旺园区2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报告
项目地址:调查地块位于温江区涌泉社区
占地面积:32184.88㎡
基本情况:温江区康泉片区(原浩旺园区2号地块)位于温江区涌泉社区,中心点经纬度为103.849833°E,30.670180°N,原为农田,2006年有浩旺集团修建厂房,并进行出租。其中租赁的企业类型主要为塑钢型材生产和仓库等。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温江区康泉片区(原浩旺园区2号地块)的场地,依据地块历史平面布局,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分析工作依据地块历史平面布局采用分区布点法对土壤采样点进行布设。根据《成都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本项目土壤共采集46个样品,地下水3个样品,土壤中除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其它均低于检出限值,所有检测样品中监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筛选值要求。
三、调查结论
(1)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pH范围为8.05-9.12,呈碱性,随深度增加无明显变化。
(2)所有土壤样品中六价铬、VOC、SVOC均未检出,检出的铜、铅、镉、镍、汞、砷和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不存在土壤铜、铅、镉、镍、汞、砷、六价铬和石油烃C10-C40污染的情况。
(3)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地下水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可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
(4)基于本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土壤监测因子、地下水监测因子均未超过相关标准限值;无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四、调查机构
调查机构:四川九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电话:028-8786285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调查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